• 东三盟(市)第二次全国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资源调查工作顺利完成
  • 发布时间:2015-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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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国家林业局的规定和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在20142015年期间开展第二次全国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资源调查内蒙古自治区调查。我院作为合作单位,承担了第二次全国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调查呼伦贝尔市、兴安盟和通辽市东三盟(市)野外调查及成果汇总工作。为更好地完成任务,我院派出以专项调查研究室为主要技术力量的9人调查小组,同时成立以院总工为组长、生产技术科相关技术人员为组员的质量监督检查组。 

      外业调查前,对工作人员进行了有关技术培训和学习,20145月中旬在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进行了草苁蓉和黄檗的野外调查实习工作。随后开始进行东三盟(市)27个旗县区52个调查单元的野外调查工作。经调查,共发现胡桃楸、水曲柳、草苁蓉、黄檗、钻天柳、紫椴、刺五加等7种目的物种,库页红景天和胡桃2种目的物种没有发现。20158月全部完成并及时向项目主管单位汇报了工作进展情况。20159月,进行了调查成果的统计计算及汇总,同时完成了制作标本和成果图的绘制工作,并对照片资料进行核对整理。  

      20149月,质量监督检查组对阿尔山市钻天柳调查进行了为期10天的跟班抽查,抽查结果显示,野外调查均严格按照《实施细则》的要求进行,成果数据真实可靠。20159月,专项调查研究室组织进行成果质量全面检查,经检查,成果质量符合相关技术要求,同意上报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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